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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蒙细的狩猎初体验(第一更)


“蛇形跑。”

“这名字听起来,感觉确实不是啥难度很高的东西。”

喝够了,歇够了,小胖就又觉得自己又行了。

瞎琢磨了一阵儿后,小胖就大言不惭的跟李小烽说道了起来。

“……”

李小烽一阵无言。

蛇形跑,那是部队的军事体育大纲考核科目之一。

练这个,主要是用来提高受训者的速度和敏捷性的,可以起到锻炼人体综合协调能力以及快速变向能力的作用。

这几样在狩猎过程中也是经常用到的东西,所以李小烽才把它编入了小胖的训练科目中。

不过这玩意儿既然都是老陆的考核项目了,那指定是轻松不了一点儿的。

“难度不高是吧~”

“赶明儿,绝对安排你小子好好享受享受~”

李小烽暗戳戳的道。

……

坐地上歇息了十来的分钟后,小胖的体力就差不多恢复过来了,重新变的生龙活虎了起来。

此前的抱枪三公里跑和吊砖据枪练习,真要说就有多费力气,那还真不见得。

这两样更多的是折磨人,下汗快,对耐力的考验比较高。

其实并不属于那种极其剧烈的无氧消耗行为。

“今儿个的训练就到此为止吧。”

“你喝两口水,咱该上山,去老林子一趟了。”

“瞅瞅捉到那白麂子没。”

李小烽看看时间,朝小胖说道。

反正距离那野猪肘子炖熟还得起码一个半钟头。

与其在院子里闲唠浪费时间,还不如抽这个空进山一趟,看看自己布下的夹子阵捉到那白麂子没。

没捉到的话,正好把小胖榨好的灯笼果汁儿和青草汁儿给用了。

再者就是从秃顶子屯儿到老林子来回往返上这么一趟,也差不多需要一个半钟头。

到时候下山回来家,那大野猪肘子也刚好熟透,直接开吃就行。

正正好好的。

“那快走呗。”

“我早就想进山了。”

一提起进山,小胖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水都不愿意多喝几口,迫不及待的就催促起了李小烽。

李小烽哑然失笑。

年轻人果然还是喜欢丰富多彩的打猎生活啊,像体能训练这种较为枯燥的东西,那是真不待见。

不过这也很正常。

当初在国际狩猎公园学习的时候,他也和现在的小胖是一样的,都是在硬着头皮坚持。

也就打枪的时候才能让他稍微感到些许的刺激。

带上灯笼果汁儿和青草汁儿,李小烽和英子简单说了几句后,就牵着黑虎,用小胖一起一道往秃顶子山走去。

没牵追风和棒槌,主要是因为这趟不干打猎的活儿,用不到它们,牵黑虎来认认路就行。

正好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观察观察这家伙在山上的表现。

想看出一条猎狗到底能不能适应狩猎生活,那还得带进深山老林子里头,才能见到真章。

有的猎狗在家里,或者是有人儿在边儿上的时候,看起来那叫一个勇猛。

不管面对体型比自己大多少倍的动物,都敢冲上去咬上两口,一副悍不畏死的架势。

但一进了山,好家伙那是瞬间就蔫儿巴了,只敢夹着尾巴跟在主人后头,完全不敢主动出去搜寻、探路。

像这种猎狗,那就属于典型的窝里横,烂泥扶不上墙。

像这种狗,那是必须要优化掉的,不能放任其在狗帮里,不然会把一整个狗帮都给带坏了。

毕竟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不仅人是这样,狗也一样的。

俩人进了山,就开始紧赶慢赶的往老林子钻。

一路上李小烽都没敢松开黑虎的狗链子,生怕链子一开,这家伙就当场跑的无影无踪了。

蒙细跟别的狗可不一样。

这货要是没了束缚一门儿心思想跑,那就是再给小胖和自己安上八条腿儿,那也甭想追上人家,到时候指定一跑一个不吱声儿。

追风和棒槌跟自己熟,还聪明,知道啥能干啥不能干,所以上山的时候它俩是从来不拴的,一直都是自由活动。

但黑虎和自己相处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感情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吧,也可以说是几近于无了。

链子一松,跑掉的可能性极大,李小烽也不敢去冒这个险。

不过虽然是被链子拴着,但黑虎的表现却相当不错。

这狗一直兴冲冲的跑在李小烽和小胖两人的前头,跟个乡巴佬进城似的,一会儿这儿看看,一会儿那儿闻闻,瞅啥都来劲。

这就是典型的好奇心重,搜索欲望强,也是一条好猎狗所必须拥有的能力。

李小烽看在眼里,心中还是颇为欣喜的。

他是真怕黑虎是条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猎狗,现在看来,纯属是他多想了。

不过有一点这狗让他不是那么满意。

那就是这货明显表现出了兴奋过头的状态。

举个例子。

像追风在山上狩猎的时候,时不时就会回头观察他,或者是停在原地等他,很知道和主人保持住一个适当的距离。

不会出现只顾自己到处疯跑,而对主人不管不顾这种错误的行为。

但黑虎就不是这样的。

从踏上秃顶子山开始,这货就肉眼可见的变的兴奋无比,和在李家小院儿时那副蔫儿巴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那大舌头,呼哧呼哧的来回吐个不停,进了山,撒开脚丫子,闷头那就是往前一通乱蹿。

要不是李小烽早有心理准备,在后头死命勒住了狗链子,恐怕这会儿都已经被这家伙猛然爆发出来的蛮力给带倒了。

不过它倒不是想逃跑的那种蹿法儿,单纯就是太激动了,想漫山遍野的到处撒欢儿跑。

被李小烽在后头这么用力一嘞,黑虎也明白是什么意思,呜咽两声,没再爆冲过。

只是依旧摇着尾巴兴奋的跑在最前头,把狗链子绷的那叫一个紧实,都不待有一点儿打弯儿的。

可以理解。

李小烽紧紧跟在黑虎后头,脚步轻快。

每条狗的性格和天赋都不一样嘛,你不能要求每条狗子都跟追风是一个性子。

不现实,也不可能。

黑虎这货,它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楞种,眼神儿好,能干仗、敢干仗,就足够了。

人本地凿子干的就是冲锋陷阵的活儿~

……

一路紧赶慢赶,半个小时后,两人一狗,终于是到了老林子下头的山坳子里。

没有半刻的停留,李小烽直接就收好裤腿裤脚,趟着荒草、荆棘,打头往山坳子里头钻。

虽然这儿没有路,但咋说也已经是第三次来了,不能说是轻车熟路吧,也可以说是驾轻就熟了。

李小烽都不用刻意去看,他哪怕是闭着眼睛在这山坳子里头走,都不愁找着下铁丝套的地方。

这是他那强大的记忆力所带来的天赋。

读书这块儿可能做不到一目十行,但记路啥的,那绝对是过目不忘的水平。

以前在国际狩猎公园当导猎员开车的时候,他都不待开导航的。

就那山上的小路、野路,他只需要走上一遍,就能全部牢牢记在脑子里,一点儿不带忘的。

当时还人送外号:赛北斗~

摸到下套子区域的附近时,黑虎就再度开始控制不住的兴奋了起来。

手腕儿粗细的大黑尾巴,更是不住的摇来摇去,敲在自个儿的屁股上啪啪直响。

猎狗突然从老实变的兴奋了起来,那就说明猎狗八成是察觉到了什么,再不就是突然有所发现了!

“不会吧......”

“难不成......套中了那白麂子了?”

李小烽心头顿时一喜。

黑虎作为本地凿子,虽然是标准的视觉猎犬,但人家毕竟是狗,长那么老大个鼻子也不是光用来出气儿的。

闻味儿这方面虽然比不上嗅觉猎犬,但多多少少也是可以闻出些什么来的。

只能说相比于其嗅觉,本地凿子在视觉方面的优势更突出罢了。

然而还没等他惊喜完,跑在最前头的黑虎就突然无比急躁的一连爆冲了好几下,整个狗直接就半直立了起来。

那凌厉中带着些许清澈、愚蠢的双眼,更是直勾勾的盯着远处的荒草荆棘丛,一眨都不眨一下。

可以看得出这货现在很急,狩猎欲望前所未有的高涨。

“我靠!”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

李小烽无力的吐槽了一句,随即赶紧使用无情铁手,将黑虎给强行托拽了回来。

黑虎目光牢牢盯着的地方,正是他之前下夹子的位置。

那里显然是有什么东西存在的,不然黑虎也不会这么激动。

不放黑虎过去,主要是这货现在情绪太不稳定了。

如果真套中那白麂子了,就黑虎这凶神恶煞的模样,冲过去大黑舌头一吐,非把那胆小如鼠的白麂子给活生生吓死不可。

那他可就亏大发了~

连着三番五次被李小烽给强行勒回来后,黑虎就有些不买账了,极为不满的站在最前头,斜着大黑脑袋直瞪李小烽,就差把生气俩字儿纹脸上了。

李小烽没搭理它,而是招手示意小胖跟上,俩人儿准备一点儿一点儿慢慢儿摸过去。

悄悄滴进村,打枪滴不要~

先看看具体是啥情况再说。

然而黑虎却不管这些。

站在前头等了老半天,见一直得不到李小烽的指示,黑虎顿时就急躁的“嗷呜”了一声,干脆也不去看后头了,直接掉转过头来,浑身上下一起发蛮劲儿,拽着李小烽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往前跑。

“我槽!”

李小烽面色一惊,赶紧就拽狗链儿。

然而这一次黑虎是发了实狠,无论李小烽怎么拽都拽不动,这狗就好像跟他轴上了似的,死活非要拽着李小烽过去。

僵持了片刻后,李小烽叹了口气,到底还是顺了这家伙的心意。

蒙细本地凿子都犯这毛病,基因里就带有的先天问题。

这里说的问题,可不是咬人、扑人啥的这种。

而是特指蒙细猎狗本身的狩猎欲望一旦升腾起来,就会变得谁说话都不好使。

它的眼睛里、脑海里,会完全只剩下杀死猎物这一个目标,再也接收不到主人的任何指令和话语。

只有把猎物完全杀死、或者降服后,蒙细才能逐渐恢复理智的问题。

处于这个状态中的蒙细猎狗,不会对人、或者对婴儿、路人啥的有任何的威胁。

因为它全部的注意力,都百分百放在了猎杀猎物身上。

这种基因一旦作祟,唯一会威胁到的,只有蒙细猎狗自身的生命安全。

以前他认识一个朋友,曾经在零零年左右的时候,花七百块从内蒙抱了一直训好的纯血蒙细猎狗回来。

那蒙细确实不错,在山上撵兔子追鸡啥的那叫一绝。

当时他那朋友隔三差五的就会带上那只蒙细进山。

早上七点进去,晚上八点出来,每次都少说能整半书包野鸡、野兔子,家里的野味儿那是吃都吃不完。

有一年夏天,大晌午的时候,那人带着他的蒙细深入了林区。

在一处荒山野岭的山腰子上瞎溜达时,他突然在一根儿电线杆子底下瞅见了一大片儿高高隆起的黄土坡。

那黄土坡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密密麻麻的到处都布满了洗脸盆大小的黑窟窿。

不是别的,正是一处难得一见的兔子窝集中地!

那人扫了一眼,顿时就是一惊,可随即心里便是一阵大喜。

那黄土坡上的兔子窟窿,少说也得有五六十个,而且洞洞相连,里头全都被挖通了。

只要把耳朵贴在洞口,就能听到从里头传来的,无比清晰的、窸窸窣窣的动静。

依照他多年撵兔子经验来看,这里头光大兔子,就起码得有不下二三十只!

九十年代,一张兔子皮拿到集市上,少说也能卖个七八块,运气好的时候单张皮卖十来块那也是常事儿。

这一窝大兔子打下来,光卖皮就能卖二百多,更别提还有那么老些肉了。

最主要的是,像这种难得一见的大窝,里头的小兔子,那是绝对不会少的。

那段时间本地正好在流行一种独特的吃法,是将小兔子整只剥皮,然后撒秘制调料烤了吃。

据说是肉极嫩,味道极其鲜美,在饭店里完全供不应求。

那个时候的小兔崽子可老鼻子值钱了,一只就能卖上三十块的天价!

这一窝,要是指挥着自己的蒙细,连老带小全部都给端了,能发多少财他都不敢想!

那人的贪念顿时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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