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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付完款,  营业员将衣服打包好,递给姜晓。

  姜晓全塞进了陆奕背上的大背篓里,这么多东西丢进去,  背篓被塞得满满当当。

  之前放在里面不能挤压的蔬菜只能腾出来,提在手上。

  姜晓有些后悔没有再背一个背篓来,  好在所有需要买的东西都买完了,  不用提着东西再逛街,只要坚持到镇门口,就能放在驴车上。

  那营业员见他们提得艰难,  主动找了两个口袋过来,  让他们把菜都装里面。

  这帮了他们大忙,姜晓将装不下的东西匀了匀,  和陆奕一人提一个,  向那位营业员表示感谢:“‘谦虚使人进步,  骄傲使人落后’,  同志,  谢谢你了。”

  那营业员不在意地摆摆手:“‘为人民服务!’,  这是我应该做的!快去忙你们的吧。”

  姜晓提着口袋和陆奕往镇门口的方向走,  心里暗想,  以前看过关于这个年代的书,都说国营商店的人态度不好,  这位同志倒是不错,挺热心的,  看来还是由人品决定,  和处于哪个年代什么工作性质没关系。

  走了没两步,  路过一家包子铺,  浓郁的肉香和着葱香随风飘来,  姜晓马上分辨出来这是葱香肉包子的味儿,有些心动,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咆哮起来。

  她顿时尴尬地捂住肚子,揉了揉,不好意思地瞄了眼身旁的陆奕。

  陆奕似乎没有发现她的状况,瞥了眼包子铺,转头征求姜晓的意见:“我有点饿了,我们在镇上吃了饭再回去怎么样?”

  “好。”见陆奕没有什么特别反应,姜晓也不觉得尴尬了,兴致勃勃地和陆奕商量起该吃什么好,“你在这里吃过吗,知不知道哪家好吃一点。”                        

                            

  原主没在凤翔镇吃过东西,每次来这里取包裹,都是蒋茜陪着她来,蒋茜坚决反对她在这里吃饭,理由是这里的东西和龙昌镇没啥区别,价格却比龙昌镇贵,完全没必要。还不如把钱票省下来买更需要的东西。

  原主手里拿着钱票,最后都是饿着肚子回家吃饭,最多听从蒋茜的建议买一些点心对付一下。

  当然,这些省下来的钱票大半都进了蒋茜口袋,小半还被陆家人抢走,自己剩不了多少。

  所以她对这里有哪些饭店哪家好吃根本不了解。

  但现在姜晓不一样了,她认清了蒋茜的真面目,拿回了陆家人抢走的东西,还有个能干的陆奕提供伙食保证,不用再像原主以前一样亏待自己,可以放开胆子吃。

  但她对吃的也有要求,价格可以贵,但必须干净卫生,味道不能太差。

  镇上的几个国营饭店看着倒是卫生,就不知道味道怎么样,而集市上的小食摊子,闻着挺香,不知道卫不卫生,要是吃一肚子拉一裤子就麻烦了。

  “你想吃饭还是面?还是吃包子?”陆奕见姜晓皱着眉犹豫不决,低声问道。

  “吃面吧,我爱吃面。”姜晓马上有了主意,这种冷风天吃一碗热气腾腾地清汤面简直太幸福不过了,要是能卧个鸡蛋就更美了。

  而且清汤面好做,不太容易踩雷,等待时间也短,不像吃米饭炒菜,需要等上大半天。

  陆奕低头沉思片刻,像姜晓提议道:“镇西有一家面馆,是老字号,据说民国时期就开在凤翔镇了,他们的清汤碎绍面是凤翔镇一绝,你要去试试吗?”

  “真的?走走走,这么有年头的老店,得去尝尝才行。”姜晓听了,顿时来了兴趣,让陆奕给她带路。                        

                            

  “先买个肉包子垫垫,面馆生意不错,可能要等下。”陆奕说着就往包子铺里走。

  “买一个葱香的就行了,我们分着吃。”

  这样既吃了包子,又能留着肚子吃面条,两不误。

  陆奕很快就拿着个热乎乎的大包子出来了,包子已经被分成两半,姜晓接过自己那半,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真香!

  包子馅用的肥肉多,油汪汪的,又香又嫩,和牛肉的香味儿有所不同,相比之下,更能让人有满足感。

  “这家还有蘑菇馅和白菜馅的,也好吃。”陆奕见她吃得呼呼呵呵地,也很高兴。

  “那我们下次来了再买,就买一个分着吃,既尝了味儿,又不会吃撑。”姜晓立刻把下一顿安排好了。

  “好。”陆奕咬了一口包子,觉得今天的味儿比往常的都好吃,看来厨师手艺越来越好了。

  集市在镇东,面馆在镇西,好在凤翔镇不算太大,两人走了差不多十分钟,来到了陆奕说的面馆前。

  姜晓抬头看着头上的招牌,问道:“凤翔国营面馆,怎么是国营饭店?味道还能有和以前的一样吗?”

  “他们之前被镇政府接管了,但厨师还是原来的厨师,不仅味道好了,卫生也有了保证。”

  听陆奕这样说,姜晓才放下心来。

  现在正是饭点,面馆里人非常多,热热闹闹的,店里没有一张空桌,还有不少人在等位置。也有人心急不愿意等,直接抱着碗蹲在门口就吃上了。

  看这生意红火的样子,姜晓更加放心了,这家面的味道一定不错。

  因为有了半个包子打底,两人便不着急,站在门外边等边聊天,好在面条都吃得快,一拨拨的往外出人,没一会就到了姜晓他们。不过是和别的顾客一起拼桌。                        

                            

  两人也不介意,陆奕让姜晓坐在位置上,自己到柜台前点了两个三两的清汤碎绍面,外加一个煎鸡蛋。

  趁着等面的功夫,陆奕又出去了一趟,回来时手上拿了一个油纸包。

  陆奕将油纸包递给姜晓,姜晓还没打开牛皮包装纸就闻到一股甜香味。

  “这是什么?怪香的。”

  “□□花。”陆奕低声介绍道,“建刚那天说凤翔镇的□□花好吃,又香又脆,就在面馆旁边,我一直记着。”他指了指麻花,问姜晓,“你要不要先尝尝?”

  姜晓心里好笑,这陆奕也是个吃货呢,听到哪里有好吃的马上记在心里了。

  “不用,我得留着肚子吃面条,这麻花拿回家,我们一起吃。”姜晓想了想,拒绝了。

  陆奕张了张嘴,想再劝她一句,正巧服务员将两大碗面端上桌。

  陆奕没有再说,先推了一碗给姜晓,再接过自己那碗,大口吃起来。

  装面的碗还挺大,微微泛黄的面条堆得冒了尖尖,上面有一团黑油油的碎肉渣和白生生的花生碎,乳白色的汤汁里还浮着几片翠嫩嫩的油麦菜,浓腻的肉香随着热气直往鼻子里钻,看了就让人食欲大开。

  色香都有了,接下来就要看看味儿怎么样了。姜晓挑了一筷子进嘴里,立刻就被鲜香的口感折服了。

  她满足地眯起眼,老字号面馆果然名不虚传啊!

  刚刚还觉得这面条价格有些贵,这么一口下去,立马改了心意,觉得这钱花得超值!

  “主要是这碎绍炸得香,再加上花生碎也香,还有他的面汤是用骨头汤调的,所以好吃。其他的也没啥。我们回家可以学着做!”                        

                            

  大半碗进肚后,姜晓开始分析了。

  这是她妈妈的习惯。以前一家人出去吃饭,遇到好吃的就会仔细品味研究,回家后学着自己做,久而久之,姜晓也养成了这个习惯。

  “好!”陆奕吃得脸红红的,一双眼睛乌黑清亮,盛满了笑意。

  吃完面,两人背着背篓,出了镇,赶着驴车回到青山村。

  刚到村口,远远地看见建国领着两个年纪稍轻的平头少年走过来,对着两人招招手。

  “姜知青,你们去镇上买东西了?”建国看着他们满载而归,笑着问道。

  “是啊,正好我爸妈寄的东西到了,顺便去拿回来。”姜晓回答。

  “你爸妈真疼你!行啊,这么多东西,过冬不用愁了!”建国看得有些羡慕,同时也为两人感到高兴。

  他转向陆奕,压低了声音:“时间定了,下星期五,下午四点老地方集合。”

  陆奕没有说话,只微微点了下头。

  姜晓看他们这么神神秘秘的样子,知道多半在说上山打猎的时间。

  现在离下个星期五还有一个多星期,她正好可以趁这个时间抓紧锻炼锻炼身体,恢复一□□力,免得还没进山就累得不行了。

  上次徒步去龙昌镇的惨况再也不容许发生了。

  要是能恢复到她自己在末世的体力最好不过,说不定能直接打头野猪回来,让大家都饱饱口福。

  几人又在村口聊了几句,就分开各自忙自己的去了。

  姜晓回到家,第一时间就打开了父母寄来的包裹。

  包裹虽然不大,东西还挺多,都很实用。

  有几盒擦脸用的雪花膏,两包补身体的益母红糖,和香皂、麦乳精、奶粉、毛巾一类的生活日用品,但令姜晓没想到的是,这里面居然有一大包用牛皮纸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香肠腊肉,一看就是姜父姜母自己做的,除此之外竟还有一根鲜红色的手织大围巾。                        

                            

  因为怕围巾太蓬松,太占地方,姜母用麻绳捆得很板实,小小的一团,在一堆东西中份外耀眼。

  姜晓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前世高中时她妈妈也给她织过一条,又长又厚,连头都能包起来,围在脖子上特别暖和,让她的同学们羡慕不已,因为在她们那个年代,基本上没有人愿意织毛线了,大家都是买现成的。

  姜晓颤抖着手拿出那条围巾,边解麻绳边掉眼泪,随着围巾徐徐展开,她终于泣不成声,这条围巾和她妈妈织得的一模一样!是同样的双元宝针!

  当初她的妈妈不会织毛线,还专门回娘家找她姥姥学习,是姥姥建议她妈妈打这个针法,这样织出来又软和又蓬松,针法还不复杂,她妈妈作为新手完全能学会。

  每天下班回家,她妈妈哪都不去,就坐在灯光下笨拙地编织,开始还经常织漏针,只得拆了重新织,毛线也搅成一团糟,闹了不少笑话,搞得一直盼望着的姜晓都没了信心,让妈妈放弃算了。

  结果她妈妈硬是咬牙坚持下来了,织好后还用了个漂亮的盒子装起来,做为新年礼物送给了她。

  那年冬天姜晓一直戴着那条围巾,到处跟同学们显摆,惹得好多同学回家要求自己妈妈也织一条。

  可惜那条围巾病毒爆发后丢在了家里,没有带出来。后来每到寒冷的冬天,姜晓在外奔波时,都会怀念那属于母亲的温暖。

  没想到今天在这个世界竟然又看到了相似的一条。

  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她知道,以后姜晓的爸妈就是她的亲生爸妈了,她一定会成为他们的骄傲,不再让他们操心,不再让他们难过。                        

                            

  她把围巾围在脖子上,抚摸着上面的纹路,感受着那温暖,鼻尖萦绕的,全是妈妈身上那熟悉的馨香,仿佛是偎在妈妈的怀里一般。

  她呆坐在屋里,闭着眼睛,沉浸在回忆里,久久不能自拔。

  待情绪渐渐稳定后,她擦干眼泪,又拿出那袋奶粉。

  别看只有一袋,在这个年代可是不可多得的宝贝,月初她爸妈就寄过来一袋,这次又寄来了,肯定是自己舍不得吃,全给她了。

  姜晓小心翼翼地将奶粉、红糖等吃食收起来,放在柜子里,打算以后每天都喝一杯,养养身体,帮助体力的恢复。

  腊肉和香肠也和腌肉一起挂在灶上,用烟熏着,想吃了就割一点下来吃。

  今天买的蔬菜还在陆奕那,陆奕嫌沉,没有让姜晓自己背回来,姜晓只得把棉衣棉裤都收到衣柜里。

  正在整理时,陆奕提着东西回来了,姜晓让陆奕把蔬菜放进厨房收捡好,待收拾完衣服,也进到厨房里,则用热水给自己和陆奕都冲了一杯麦乳精。

  “你尝尝,爸妈寄来的,她们还寄了奶粉来。”姜晓将杯子递给陆奕,“我想以后我们每天都喝一杯牛奶,吃一个鸡蛋,我这几天再锻炼锻炼身体,把体力练上去,免得拖你们后腿。”

  陆奕接过杯子,喝了一口,麦乳精不算甜,可不知道为什么,陆奕总觉得喝到嘴里甜蜜蜜的,比他吃过的任何糖都要甜。

  “嗯,牛奶你自己喝就好,我不用。”陆奕又喝了一口麦乳精说道,“你身体弱,需要多补补。”

  奶粉精贵,一点奶粉两个人能喝多久,还不如姜晓一个人喝,多喝几天,能撑到他结算工分,买新的奶粉。                        

                            

  “为什么?你不喝吗?”姜晓疑惑地问。

  “嗯,我喝不惯。”陆奕低低说道。

  但他其实并不知道牛奶什么味道,从小到大都没机会喝。

  “还有这麦乳精,太甜了,我也喝不惯,你以后别给我泡了。”陆奕舔舔唇,又对姜晓道。

  既然喝不惯,姜晓也不好再勉强,转身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

  “刚才我去还驴车的时候,遇见了队长,问了他返乡过年的事。”陆奕也跟着进了厨房,帮姜晓淘米。

  姜晓没想到陆奕效率这么高,居然已经找队长问了。

  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满怀期待地望向陆奕。

  “怎么样?我们能回去吗?”

  “嗯。”陆奕抬头看着姜晓,嘴角有淡淡的微笑,“没有问题,这次生产队只留一个知青留守,一般都是单身知青。他听说我要和你一起回去,还主动提出送我们去镇上坐车。”

  “真的?”姜晓面上一喜,“那太好了!我今晚就给爸妈写信,告诉他们我们回家过年!”

  姜晓一想到要再见到父母,顿时喜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我们是不是要准备买票的事了?需要准备什么?”

  “过两天名单确定,队长会给我们开介绍信,用介绍信买票。”见姜晓开心,陆奕心里也喜滋滋的,“我还找队长要了点做泡菜的泡菜水,晚点可以把泡菜泡上。”

  “队长家也泡泡菜啊?”姜晓记得这可是南方的特色小菜,没想到青山村也有。

  “退伍回来的时候,我战友送了我一小瓶,队长的媳妇金婶子吃了觉得好,就找我要了方子自己学着做。”

  “看来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啊!以后能帮的忙就尽量帮,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是吧?”姜晓摇晃着那一大碗清澈泛黄的泡菜水感叹道。                        

                            

  陆奕点头表示赞同。

  金婶子的泡菜泡得不错,随着姜晓的晃动,酸香微辣的味道扑鼻而来,她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现在就泡上吧!我等不及了。”姜晓接过陆奕淘好的米,催促道。

  泡菜对陆奕来说也不算难,早上出发前,姜晓已经将泡菜坛子洗好了,倒扣在厨房里晾干,陆奕翻过来,伸手进去摸了摸,已经没有水份残留,可以开始制作泡菜了。

  陆奕把那一大碗泡菜水倒进泡菜坛子里,现在只需要加进蔬菜就够了。

  姜晓的口味重,陆奕怕味道不够,又往底汤里加了一小勺盐,一大勺白醋,扔了几颗花椒和蒜片,泡菜水就有了。

  蔬菜用的今早萝卜丝剩下的萝卜皮,姜晓觉得光萝卜皮也不够好吃,又洗了一个小一点的萝卜出来切片,放了进去。

  当然还有姜晓心心念念的辣椒和生姜,也都洗净,一起泡了进去。

  菜放完后,陆奕往泡菜坛子里灌满晾凉的白开水,盖上盖子,用水封好,泡上个七天,就可以开吃了。

  “以后捞泡菜的时候,筷子上不能沾油,不能有生水进到坛子里。”陆奕把坛子放到厨房角落,又对姜晓道。

  “这么多讲究,还有什么?”姜晓问。

  “嗯,我想想。”陆奕把战友说的话回想了遍,又想到了个注意事项,“对了,要注意密封的水,要是没了就得加上,免得跑空气进去。”

  “记住了。”姜晓把注意事项全部重复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才放了心。

  泡菜泡好了,陆奕又教姜晓做腌菜,步骤大概都差不多,姜晓聪明,学东西很快,陆奕只演示了一遍,姜晓就会做了。                        

                            

  腌料抹好,姜晓撕了一点下来放进,尝尝自己的手艺。

  嗯!非常不错,酸酸辣辣的,很开胃。

  姜晓觉得自己就着这腌菜就能吃一大碗饭。

  腌好腌菜还是放进洗干净的泡菜坛子里保存。

  现在这个年代没什么可以密封的容器,只能将就泡菜坛子,不过姜晓专门留了一点没放进去,打算今天晚上就吃。

  接下来的几天,姜晓早起一颗煮鸡蛋,晚上一杯牛奶,还给自己制订了严格的训练计划,每天早晚还在院子里锻炼身体。

  虽然北方的冬天很冷,尤其是早上,一打开门,寒风呼呼吹,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但是架不住姜晓有颗火热的心和坚强的意志力。

  她拿出在末世时训练下属的劲头,开始魔鬼式训练,力争不断突破自己的极限。

  陆奕见她每天都在院子里练得热火朝天,大汗淋漓,不由得咋舌不已,姜晓这是动真格了!

  只是她的那些训练动作都太生猛,让陆奕很担心会不会伤到她那纤弱的胳膊腿,又怕她会冻感冒,苦劝了她几次,又讲了很多道理,告诉她任何事情不可能短期内取得成效,得循序渐进,要是为了打个猎物把身体搞坏了反而得不偿失。

  可惜姜晓虽然对他的话表示赞同,可该做的继续接着做,甚至还加大了运动量,他见自己的思想工作毫无作用,只得搞好后勤工作,熬好姜汤等她练完了喝。

  开始两天姜晓确实感觉身体有明显不适,她咬咬牙坚持了下来,后来竟感觉越来越好,训炼也越来越轻松,一星期下来,姜晓就觉得自己体力和敏捷度恢复到了原来的七八成。

  看来这具身体还是挺强悍的,素质非常好,只是以前没有加以科学的训练,才变得这么娇弱,倒是挺可惜的。                        

                            

  在姜晓的期待中,时间一天天往前滑过,眼看着就快到周五了,众人相约打猎的这天。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或许是蒋茜听说姜晓和陆奕满载而归地从镇上回来,又动了不该有的心思,在他们回来的第二天,一个女知青上门了。

  这女知青惊慌失措,气喘吁吁,见到姜晓就把她往外拉,嘴里还不住地催促姜晓:“姜晓,快跟我回知青点去,蒋茜出事了!快啊,慢了就来不及了!”

  以姜晓对蒋茜的了解大致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不过她还是故做焦急地问:“怎么了,她出什么事了?要不要紧?”

  “她快不行了,生了重病,现在都不认得人了,这两天饭也吃不进去,就惦记着要见你最后一面,你快去看看她吧!”

  姜晓一听蒋茜这个做法,险些没忍住白眼,月初来一次,月末还要来一次,真当原主是傻子啊。

  要是这次成功了,以后会不会每个月都要来一次啊?

  “这么严重?看医生了吗?”姜晓努力克制骂人的冲动,关切地问道。

  “没呢。村里没好医生,得去镇上,蒋茜不肯去。她说她没有钱。”  那女知青一脸愁容,冲着姜晓直叹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家里的情况,从来不会给她寄钱票,还让她把口粮省下来换成钱寄回家,她身上早没钱了。要是月初还好点,现在月底了,我们也没钱,一点帮不上她。”

  “这怎么行?她这么严重不去看医生怎么能好?她是心疼钱,宁愿受苦也要自己扛,你们不能听她的,得把她送到医院去!”姜晓也摆出着急的神色,焦虑地搓着手,“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苦啊!”                        

                            

  “还是你去看看她吧,她嘴里一直在念你的名字。”

  “可是,我又不是医生,什么都不懂,去了也没有用,只会耽误她的病情啊,你等等,我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到她。”

  她仰着头盘算了半天,最后一咬牙,似乎拿定了主意。

  “这样吧,你们去队部借驴车,找陈旭送她去镇医院。他们在处对象,陈旭肯定愿意去,钱的话,陈旭应该能有法子。”

  “啊?她和陈旭在处对象?真的假的?我们怎么不知道?”那女知青一愣,疑惑地问道。

  “真的,我跟她关系好,我还能不知道吗?她不好意思跟你们说而已。”姜晓也压低声音,一脸神秘,“这件事她暂时不想公开,目前就只有我知道。她想见我,没准儿就是要我叫陈旭去看她,但生这么大病,她对象怎么能一点不知情呢?万一真要怎么着,那不是一辈子的遗憾,我们不能让蒋茜带着遗憾走,你说对吧?”

  她又补充了一句,“陈旭现在是不知道,要是知道了绝对比我们还着急,真把蒋茜的病拖严重了,他肯定会怪我们。”

  “对!你说得有道理!”那女知青想起平时那两人神神秘秘的样子,瞬间相信了姜晓的话,“那我去联系一下陈旭。”

  “嗯,辛苦你了,要不是这快到饭点了,我得做饭了,不然我也想和你一起去。”姜晓皱着眉,一脸遗憾的表情。

  那女知青是知道姜晓之前断亲的事,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我知道你也不容易,你去忙你的吧,这事交给我了。”

  “行,你一定转告蒋茜,要坚强起来,勇敢地和病魔做斗争,千万不能被病魔打倒,我等着她胜利归来的那一天。”                        

                            

  后面的事,姜晓没有刻意去打听,只知道蒋茜虽然不愿意去看医生,表示这点困难她能克服,但在知青们的坚持和催促下,陈旭还是带着蒋茜不情不愿地去了镇医院,最后什么毛病也没检查出来。

  几天后,姜晓再和陆奕去打水,远远看到了蒋茜,就见蒋茜站在角落里,看着倒没见瘦,就是脸惨白惨白的,眼光像刀子似的射向姜晓,一副恨不得把姜晓碎尸万段的表情。

  姜晓也不在意,蒋茜要真想来找她拼命,她不介意试试自己的身手,看看能不能一只手就把她打得爬地上起不来。

  训练了这么多天,她的手早痒痒了,很想找个人比划比划。

  不过蒋茜也就在那站着看看而已,到他们打了水离开也没动弹一步,姜晓只能遗憾回家。

  打猎这天早上,姜晓特意睡到太阳高挂才起来,给自己存储更多体力。

  中午,她让陆奕把陈嫂抱来的老母鸡杀了,和着在集上买的各类菌子,炖了一锅鸡汤,还切了父母寄来的香肠腊肉,吃得满嘴流油,大呼舒坦。

  她还跟陆奕商量,剩下的鸡汤,回来了下面条进去,做鸡汤面吃,陆奕自然是完全没有意见,坚决拥护她的所有决定。

  吃完饭,拉着陆奕一起开始做准备。

  她先把两人的护具拿出来,姜晓的护具是陈嫂帮着做的,而陆奕的则是姜晓学着做的。

  陈嫂自从听说姜晓要进山去打猎,上门来劝了好几次,见实在劝不动姜晓,就加班加点地做出一套厚厚的护具,甚至还给她的棉鞋底缝上了自己做的防滑垫。

  姜晓看着新奇,又喜欢陈嫂的手艺,便邀请陈嫂天天来自己家坐坐,教自己这些手工,还泡红糖水和麦乳精招待她,又把爸妈寄来的奶糖送给她,让她拿回家给孩子们吃。                        

                            

  陈嫂原本不肯要,但见姜晓坚持,也欢欢喜喜地接受了,更加尽心地教导姜晓,还告诉姜晓,以后棉鞋不用进镇买,可以自己做,比镇上买的更舒服更合脚。

  陈嫂教得仔细,姜晓学得认真,没几天就做好了给陆奕的护膝护腕,虽然针脚粗大,不能和陈嫂的相比,可穿着也没有问题。

  “自家穿,没那么多讲究,再说这也没啥技术,多做做就针脚就细了。”陈嫂见她一直拿着两套护具比划,以为她受刺激了,忙安慰她。

  “我觉得我做得还不错,都可以上手做衣服了。”

  “那是,你们城里的娃娃就是聪明,脑袋灵醒,一说就通。”

  姜晓笑笑:“咱们青山村的娃娃也不错。”

  “大青山常年都有积雪,很容易就打滑了,你给陆奕也缝个防滑垫,安全些。”陈嫂又给姜晓提了建议,还叮嘱她,“你一个女同志,要多顾着自己,遇见危险了别管那些男同志,自己跑就行,他们都是经常上山的,有分寸。”

  “嗯,我知道,谢谢陈嫂。”

  想到陈嫂的话,姜晓把陆奕的护具递给他,好笑地说:“要是有危险,你可得把你自己顾好了,我不会管你的。”

  陆奕淡淡一笑,摇摇头:“不会有危险。”

  希望如此吧。

  姜晓把护膝护腕穿好后,陆奕也穿好了,看着非常贴身保暖,还不影响活动。

  姜晓对自己的作品非常满意,打算过年回家前给父母各做上一套,也算是自己的一番心意,想想到时候他们惊喜的模样,姜晓就很期待。

  两人又戴上棉帽棉手套,保暖措施就算是做好了。

  姜晓又在兜里揣了几颗奶糖,在两个大杯里灌满热水,见时间差不多,拿上陆奕自制的弓箭和陆奕一起出了门,去约定好的地方集合。                        

                            

  几人口中的老地方是村口外往大青山方向的一颗古树。

  今天天气不太好,天一直阴沉沉,像是要下雪。

  陆奕和姜晓到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到了,正站在大树下闲聊。

  这次和姜晓陆奕一起上山打猎的男同志一共有六名,都是全副武装,穿着厚厚的棉衣棉裤,有两个还穿着皮毛上衣,背上都背着自制的弓箭,其中一名穿皮毛上衣的弓又要比其他人的更大一些,看来是个大力士。

  除去姜晓认识的建刚建国两兄弟外,另外四个原主记忆中都有,却叫不出名字,其中两个姜晓前两天见过,就是跟着建国一起,来通知姜晓陆奕打猎时间的平头青年。

  见两人过来,六人全抬起头望着他们,眼里的神情各不相同,但都不太欣喜。

  建刚朝姜晓扯扯嘴角,对另外六人道:“好了,人到齐了。”

  待姜晓走近,建刚指着两名平头青年向介绍道:“这是庄家的大柱和小柱。”

  又指了指另外两名皮毛男:“这是大头和他表哥二毛。”

  这两名男同志年纪稍大,一人牵着一只狼犬,虽然个子不高,却很健壮,长相略带点匪气,尤其是那个叫二毛的,脸上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从额头直拉到耳后,在他黝黑的皮肤上,格外狰狞。

  两只狼犬身高体壮,全身乌黑,没有一根杂毛。

  姜晓听陆奕说过,它们是大头家的黑狗跑出去和狼杂交生的,一窝就生了这两条,特别凶狠,力气又大,一条狗能赶上好几个猎手,大头家从来不养它们,都是自己去山上找吃的,还时不时地叼点野物回来,所以大头家在村里算是过得比较好的。                        

                            

  姜晓好奇地看了眼那两只狼犬,笑着摆摆手,向他们打招呼:“你们好,我是姜晓。”

  听了她的话,四人的表情都有些不自然。

  那两只狼犬甚至还冲着姜晓呲牙咆哮,眼里直冒凶光,二毛和大头拉了拉狗绳,它们才冷静下来。

  大头和二毛相视一眼,眼中有些意味不明的情绪。

  “我们都认得你,首都来的女知青。”

  二毛上下打量了一眼姜晓,开口说道,语气不算友好。

  “你从小在城里长大,可能不知道。这上山打猎危险重重,可不是开玩笑闹儿戏,也不是你们花钱就能保平安的,要真是路上累了,掉队,我们没法等你、背你,只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路上,这种时候,可能凶多吉少,有没有命回来谁都不敢保证。”

  “嗯,我知道。”姜晓点点头。

  这些打猎的规矩姜晓还是略知道一些的,也非常理解。

  这大冷天的上山,本来就非常艰险,每个人的体力都有限,要是路上再等这个休息一下、等那个恢复一会儿,估计还没到地儿,体力就消耗完了,更别说去打猎了。

  “要是真遇见危险,遇见野猪野狼什么的,能不能跑,能不能活命就各凭本事。”二毛表情更加严肃,继续交待政策,“大家谁也救不了谁,谁也帮不了谁。”

  听二毛这样说,姜晓大概明白他的意思了,无外乎就是不相信她,想劝她回去,不要跟着一起去打猎。

  姜晓心里很清楚,在他们眼里自己还是以前那个手无缚鸡之力、娇滴滴的女知青,不相信她也是正常的。

  但她今天既然来了,就不会轻易地回去。

  姜晓想了想,刚想开口说点什么,身旁的陆奕却突然开口,沉声说道:“你们不用担心,她的安全我来负责,打到的猎物我们俩人也不会分。”                        

                            

  二毛撇了一眼陆奕,眼中似乎有几分责备,但他到底也没再开口说什么,而是拿上靠在树边的自制土枪,对众人招呼道:“既然人来齐了,就出发吧,今天的目标不是要打多少多少猎物,而是大家都平平安安地回家,明白吗?”

  “明白了!”众人齐声应道。

  两条狼犬也跟着汪汪了两声。

  二毛满意地点点头,冲众人招招手,示意大家跟上。

  一旁的建国见姜晓面色严肃,以为她是不开心了,悄悄蹭过来,低声向她解释。

  “姜知青,二毛哥不是针对你,他也是为了你好,之前村里去的那几个毛小子里就有一个是他小弟……他只是不想看见悲剧再发生,所以这几年都很少带新手上山了。”

  “嗯。我明白。”姜晓无所谓地摆摆手。

  二毛有这种反应很正常,她要是听到哪个知青跟着上山去打猎,她也会觉得那人疯了,所以她根本不介意。

  眼下自己的实力还没有展示出来,等今天遇到了猎物,将实力表现出来,让他们刮目相看,他们就不会再阻拦自己了,说不定还会马上邀请她参加下一次的打猎。

  姜晓就是这么有自信,在末世与丧尸搏斗出来的身手和反应用在这里应该绰绰有余。

  她抬头望向不远处的郁郁葱葱,云遮雾绕的大青山,眼中的神情欢喜且坚定。

  山里的宝贝们,我姜晓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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