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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今年的夏天太阳与往常相比,格外刺眼炎热,马路被烘出肉眼看得出的热浪。

        电台正在播放:“据媒体报道,今年夏天有可能是本世纪以来最热,有网友提出极热是极寒的预兆,那么今年冬天到底是否会非常寒冷呢,下面邀请到z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自然地理学研究专家为我们进行分析……”

        沈煜漫不经心地听着,不知在想着什么。

        视线定在斜前方正努力招手想吸引注意力的人身上,沈煜缓缓停下,摇下车窗,那人靠近道:“欸!真是沈煜啊!沈煜还记得我不,我王弘新,小时候咱俩一起捉泥鳅呢!”

        沈煜打量了面前青年一番,淡眉,圆眼,穿着被汗渍濡湿的白背心,手拿着草帽左右晃动着。记忆中曾一起下河捞鱼。

        沈煜笑:“记得,上来吧,这大热天的你怎么在外面走动?”

        王弘新上车后抹了一把汗叹:到真凉快啊!

        随后说道:“嗐,别提了,车开到路上保险丝烧坏了,没法子只能叫了保险公司的去修,你也回吾塘村吗?”

        见沈煜点头后随即又不由得盯着对方瞧,被扫了一眼后,挠了头挠头嘿嘿笑道:“好长时间没见着你了,你在部队过得咋样?”

        前面有一群鹅,沈煜按住喇叭,淡淡道:“还行,不过现在退伍了。”

        王弘新惊讶一瞬,随后点点头说道;“也是,在部队待着哪有家里自在,现在准备打算做什么?”

        前方有个大转弯,沈煜提示他对方坐稳,方才回答道:“先回家看看。”

        “唉,你家那婶子也太过分了,当初骗你去部队,还把赔偿款……”王弘新猛地止住了话头,转头略显尴尬地看向沈煜。

        沈煜摇头,抽空瞥见他脚边的包:“你提着抽水机干什么”。

        王弘新嘿嘿笑了两声:“这不是今年太热了田里太干了,家里人打了口井备着,老人嘛,怕干旱哟。”

        说着就到了,王弘新下车站在村口树下道:“哎沈煜,有事你招呼我一声,我先回家看看去”,见沈煜点头就回到自己家。

        到吾塘村里现在已经是下午6点多,村口有许多出来纳凉的,瞧见沈煜开着打开车门下车,纷纷围过来,先是惊叹这人真是生得一副好模样。

        随后有人反应过来“咦,这不是沈家那小子吗?”

        “是啊是啊,好久听过他消息了,当初他家”

        “都让开,都让开,围着别人作啥?”吾塘村的村长双手背在背后靠近,人群稍稍退开了些。

        村长走到沈煜面前,仰头打量眼前的年轻人,模样一如小时候的端正,但周身的气质和少年时期迥然不同。

        转而一想是当过兵的人,自然不能与以前相比。

        “你是沈老头子家的。”王村长确定地说道。

        “是。”沈煜点头。

        村长随后又问:“这两天是你爷爷祭日,专程赶回来的?”

        沈煜道:“退伍了,回家看看,正好赶上回来祭拜老爷子。”顿了顿:“还有父亲”

        听沈煜这么说,周围人都有些唏嘘。

        同时王村长心里有了数,随即正色道:“你也是我打小看着长大的,前段时间正好村里祭山,我就让二娃子招呼了村里几个年轻人在周围拾掇了一番,正赶上你回来,我就在同你说一声,咱吾塘村的规矩你都晓得,你家离得夫诸山近得很,记得千万莫去打搅他。”

        沈煜记得他们吾塘村是有这么一个传统,据说在吾塘村刚建立之初,有胆子大的人想去山上搞点山货拿去城里售卖,便吆喝几个同村人去沈煜家房后面的山上打猎,结果猎没打着,反倒在山上迷了路。

        几个人糊里糊涂地在山里转了好几天都找不着下山的路,差点没饿死,在他们即将力竭时一阵大雾裹挟着水露让他们清醒地同时到达了山下,随后几人心惊胆战地回了家。

        后来有人问起他们的回答都是,山里邪门得很,明明下山的路在眼前却怎么也到不了,村里迷信的老人说他们这是惹打扰了山神,让山神发怒了。

        本来是没多少人信的,但巧合的是随后发生了大规模的水灾,导致农田房屋被冲垮,好多人居无定所,老人便说是山神还没消气,要咱们供奉。

        全因水灾刚刚有缓和之势,刚建好的房子又被冲垮,没法子,于是村里便进行祭山供奉。

        因着不敢上山,就在山下四周放了粮油米面酒水,杀一些牲畜,以祈求山神消怒庇佑吾塘村,并将这山取名为夫诸山。

        到沈煜他们这时代,已是近一百年后了,现在年轻人大多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是唯物主义,回到吾塘村看他们每年进行祭山活动,都是匪夷所思。

        这时村长就会出来说明,你们不信,难道是忘了你们祖辈遭的罪了?

        搬出祖先,年轻一辈的只好闭上嘴。

        确实是好几个邻村都发生了泥石流,偏偏他们吾塘村好好的,这让一直以来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吾塘村的人们相信,夫诸山的山神在保佑吾塘村。

        沈煜想起从爷爷口中听到的这些往事,虽然他们家从未参加过祭祀活动,但生活在吾塘村,就得守规矩。

        待听完村长的长篇大论,沈煜点点头,保证自己什么也不会做。

        随后将车停在村口的小卖部,在店里买了条烟,打开递给老板一支,老板乐呵呵地接过,直说你停在这我保证没人碰你车。

        沈煜打点好就提着东西回家,他家在吾塘村最里面,靠近夫诸山,车子开不进去,天晴时还好,要是下雨,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的会更加艰难,不过这对常年锻炼的沈煜不算什么。

        他家祖坟在自己名下的田地里,一排排整齐的墓碑,像是在注视着这个长年不能回家的游子。

        沈煜到了坟前,先是清理了周围的杂草,拿出祭拜所需的香烛、纸钱、水果、点心、素酒在各个坟前一一摆放好。

        数量颇多,自己却也席地而坐,开了瓶烧酒隔空与爷爷沈钊逸对饮,待酒喝完,已接近8点了,收拾好坟前的东西回家。

        回家的路程20分钟左右,看到渐渐露出全貌的房子时,沈煜长呼一口气,加快脚步。

        沈煜家是一个小平房,是他爹还在世时修的,沈煜父亲是个建筑工人,后面去工地做活时,在工地出了意外,当时就抢救无效死亡。

        那时候他爷爷沈钊逸整天沉默着,渐渐整个人精神也瞬间垮了,临走时嘱托沈煜:“煜儿,脖子上的玉佩,你一定要随身戴着,无论出了什么事都不能取下来!”说完便咽了气。

        想着事情就到了屋前,在曾经给狗放吃食的石碗底下摸出一把钥匙,打开门一股灰尘迎面扑来,沈煜早有准备的闪开,虽然没有被呛到但衣服却遭殃了。

        把晚上要睡的房间快速地打扫一遍,开了矿泉水将就吃了点压缩饼干,起身拿了包烟出门。

        沈煜来到邻近的住户,看到灯还亮着,里面有人在院里乘凉,提高声音“李叔,方便开门不,我沈煜。”

        李方江一早就瞅见他了,这时已经到了院门前开了铁门,下午的事他也听说了,这时正面瞧见他,和他高中时的模样对比,方才发现惊觉沈煜着实变了不少。

        李方江笑着招呼沈煜:“你小子,快进来坐。”

        在吾塘村虽然人户不多,但关系都比较亲近。沈煜进来后找了个小板凳坐下,顺手打开烟递给了李方江一支,“李叔,炳章呢,不在家吗?”

        李方江接过烟,“他呀,一听我让他带女朋友回来瞧瞧,跟要了他命似的,成天在外面跑不着家,又不干正事,现在说是要做什么新式太阳能材料开发,没时间谈对象,我看他搞得出什么名堂来!”

        因为两家隔得近,李炳章和沈煜常常一起玩,后来李炳章初中上了一年半辍学,说是要去挣大钱,反正他也考不上大学,还不如早点出去打工。

        而沈煜也忙于学业,两人便渐渐没有联系,但在沈煜17岁时,听说李炳章挣了钱,给家里添了不少东西,后来的事便无缘得知了。

        李方江虽然嘴上说得不干正事,实则一副满意之色,想来大抵是不错的。

        李方江一边抽烟一边询问道:“别提他了,你从部队回来,现在打算做啥,队里有给你安排工作嚒?”

        这时李方江老婆端了茶过来,沈煜双手接过道谢,回答李方江道:“部队安排了工作,在城里,但想自己做生意,准备先开个小超市试试水。”

        李方江点头,砸着烟道:“我回头给炳章通个电话,他认识的人多,说不定也能帮个忙。”

        沈煜没有推辞,笑道:“行,那感情好。”

        李方江老婆也在旁边听着,这时见他们说完话,善解人意道:“沈小子,大晚上的你过来,是家里没水了?”

        话还没落就进屋提了两个水瓶出来,“红色里是热水,蓝色是冷水,注意着别搞混了。”

        王婶也就是李方江老婆又开口道:“你可别不好意思,我们看着你长大的,这两天你家肯定也开不了火,回头来家里吃饭啊。”

        沈煜含笑点头答应道谢,便动身回家。

        两人将沈煜送至门口,李方江望着沈煜远去的背影,琢磨道:“这小子,嘿,真跟以前不一样了。”

        他老婆在旁边白了他一眼:“我看没什么差别,他从小就懂事,要不是他那糟心的亲戚,他哪用得着当兵,早上重点大学去了”

        这边沈煜拎着水壶回家冲了个澡,擦干头发躺在刚收拾出来的硬板床上,摩挲着玉佩陷入沉思。

        前段时间他接了击杀毒枭头目任务,和这次任务的队友碰头后,立马前往了b国热带雨林里,目标任务在这里频繁活动。

        他不是没有来过这里,茂密繁杂的植物、微小却含有剧毒的生物、食人鱼、大型攻击性极强的动物都有可能随时给生命带来危险。

        可现在他发现这些植物似乎长了眼睛,仿佛在盯着他们,让人毛骨悚然后背发凉,这让沈煜更加提高警惕。

        有惊无险的是他们在雨林边缘发现目标,顺利完成了击杀毒枭的任务,可这和以往的轨迹并不相同,这些亡命之徒都是在雨林深处活动,边缘是很少出现的。

        目前并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几人都迅速准备好退出雨林,可在回程时迎来了无法想象的灾难。

        那时他们被一大群动物围住,巨蟒、箭毒蛙、毒蝎子等,几人都是老手,开始按往常的经验进行射杀。

        诡异的是这些动物受伤后仍然能继续活动,仿佛毫无障碍,并且外壳变得更加坚硬,完全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弹药已经消耗完了,甚至有人开始受伤,经过两小时的战斗后,还能站立的只有沈煜一人,队友已所剩无几,死去队友的尸体被动物分食。

        而沈煜已经力竭,在被一匹狼撕下一块肉时,支撑不住跪倒在地,旁边的动物虎视眈眈地盯住他却并不急着攻击,仿佛在欣赏着猎物最后的挣扎,眼里的轻蔑绝不是一个动物该有的眼神。

        失血过多造成的眩晕沈煜闭了闭眼,准备最后奋力一战时,没有发现全身伤口的血液在缓缓地向脖颈的玉佩汇聚,一个复杂的符文从中显出。

        突然,白光大闪,一股冲天的灵气爆发并快速修复他的身体,围攻他的动物在一瞬间疯狂逃散,没来得及逃走的直接被灵气灌入爆体而死,沈煜这才得以活下来,成功离开这片因为战斗而充满血腥气的森林。

        和负责人提交了b国的任务之后,便买了最快的航班回国,在丛林的事超出了他的认知。

        也疑点重重,为何丛林的植被疯长,出现异常凶狠且充满人性化的动物?同一时间国外疾病疯狂肆虐?粮食的减产和极热的天气

        和杰森通了消息,回国后看到杰森搜集到的资料,上面有人上传了植物的异常之处,以及某种不清楚病因的疾病,导致人性情大变,以上种种,仿佛是灾难来临的前兆。

        原本光洁细腻没有任何纹路的玉佩露出了原貌,上面雕刻着一只老虎,四只脚有五个爪子,尾巴比寻常老虎长,短耳,很是古朴威严。在灵气爆发时他甚至听到了长长的虎啸。

        同时,他的身体素质也在飞速提升,曾经任务时留下的暗伤也都在接触到灵气顷刻间修复,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家里唯一知晓玉佩来历的沈钊逸已经去世,而他一定要回来的原因就是这里有祖先留下的札记,里面应该有关于玉佩的记载。

        月亮在空中高高挂起,村中此起彼伏的狗叫逐渐停歇,蝉鸣蛙声一片,风吹过树叶带着簌簌声,似乎掩盖了后屋外细碎的响动。

        长年刀口舔血的生活让沈煜警觉,他立马翻身起床,拿出枕下的枪,靠墙朝声音发出的地方移动。

        屋后狭小的过道,一个身着月白色长袍莹莹发光的少年正在跟被泥土滑坡带下来的树干较劲,他的长袍被树枝缠住了。

        他是真的在发光,或者说是带着还未消散的光芒,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少年外袍上,仿佛是误入人间的精灵。

        丛林法则第一条:越是美好的事物越能让人放松警惕,趁你松懈时给出致命一击。

        沈煜的位置在少年的身后,对方在和树的拉扯中露出了的侧面,沈煜更加握紧了手中抢,无他,少年额头长着一对还处于幼年期的鹿角,虽然还未完全长成,但对方明显不同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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