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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顶级科学家的不死之梦


“你们今天过来,只是告诉我,你们母子已经相认?”

林雪枫说,今天来见你,是我的意思。其一,我需要当面感谢感谢汪叔。其二,我想知道我妈这样的状况能维持多久,还有没有进一步改良的空间。

汪林站了起来,手指点在桌边的一个圆点上,后面墙壁上弹出来一个小小的金属球,打开金属球,里面是一个透明的玻璃盒,盒中光芒闪烁,是一点闪光的物质。

“嫂子能够活到今天,靠的是它。这一粒颗粒是我从那颗石子中取下来的,我从各个层面分析过,依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知道它能够给脑细胞提供充足的养分。按照嫂子大脑中的能量体能量的推算,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嫂子最少也能保百年寿,眼前没有检测出负作用。”

林雪枫大喜,这真是一个最好的消息。

汪林将这个玻璃盒子递到林雪枫面前:“雪枫,我不能分析出这里面的成分,并不意味着没有人能分析得出来,我检测不到负作用,并不意味着它就真的没有负作用。这块小颗粒在我这里已经完成了检测的任务,我已经无法再深入下去,现在物归原主,你是换种方式分析还是留下当个纪念,都由你。”

“好!”林雪枫接了过去。

这东西是从那块石子上剥离下来的,的确算是他父亲的遗物,汪林交给他也说得过去。

当然,汪林如果不给他,直接留着研究,他也根本不知道,汪林交还给他,也是一份坦诚。

汪林道:“这块小颗粒,几乎肉眼难寻,但佛家说得好啊,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这颗小颗粒,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算是一片未知的世界,单凭某一个学科的人,不可能完全弄懂它,我研究出了它对于脑神经、脑细胞的刺激机理,大致摸清了它的光频及规律,但涉及到生物技术和基因方面,就不是我的专长了,你如果要找人解密,重点要寻找生物和基因方面的专家,取长补短,盒子下面还有个U盘,里面是我六年的研究,这是唯一的一份,我这边已经全部销毁了。”

盒子下方还有一个小小的U盘晶片,里面是汪林六年来的研究心得。

林雪枫大惊:“汪叔,这我可受不起。”

小颗粒还给他,正当名分,他受得起,因为那是他父亲的遗物,跟母亲大脑里面的那块石子原本是一个整体。

但这U盘就不一样了,这是汪林六年的心血!

它,理论上是老巢的共有财富,甚至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科技创造财富,象汪林这样的顶级科学家,在他巅峰时期研究六年的东西,说它何等价值都不过分。

怎么能交到他的手中?

他不是老巢的人,他,甚至不是科学家。

汪林深深地看着他:“雪枫,你不敢接受?”

“不是不敢,而是……受不起!我不是科学家,我也不是老巢技术的合理传承人,我怕我会让叔叔多年的研究成果蒙尘,我怕辜负了您的重托。”

“雪枫,你知道敬畏,是好事,但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吗?”

“你说。”

汪林道:“如果是二十年前,我会说我最怕的是这辈子平庸,到老来什么成果都出不了。但现在,我最怕的是:我的研究成果被人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雪枫,你的确不是科学家,你可能并不能完美继承这份资料,但你却能站在更高的高度,为这份资料找到一个它该有的归宿。”

林雪枫深深吸口气,双手接过小盒子:“叔叔,谢谢你的信任,我知道怎么做!”

“好了!我现在是无挂一身轻了,哈哈……”汪林拍拍手,倒茶,显得轻松惬意。

林雪枫微微一笑:“汪叔,我今天来,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要跟你说,你,可能是第二个知道这件事情的,连我妈都不知道。”

明月一直坐在旁边,又开心又骄傲,听儿子跟汪林谈话,她似乎又看到她丈夫,儿子跟丈夫一样出色,一样让人崇拜,浑身上下都透着主角的光芒。

突然听到儿子这话,她也是微微一惊,不至于吧?还有什么事情连自己都不知道的?

林雪枫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小小的一只瓶子,递到汪林面前:“汪叔,你看看这个。”

汪林接过小瓶子,细细一摸,眉头紧锁,他可是顶级科学家,任何东西到手,他第一感觉很敏锐,这东西不寻常,有一种古老沧桑之感,材质也极其特殊。

突然,他的目光被那束小火焰吸引,他的脸色陡然改变:“格尔木文明遗物!……你从哪里得来的?”

林雪枫心头一跳,格尔木文明?

他知道这个文明,还是在龙组资料中见到的,世俗间几乎没有人知道,里面的介绍很简略,说的是地球某一个阶段诞生过的一种文明,连具体年份都不可考,也没有相关详细记载,林雪枫知道的基本上只有一个名字。毕竟,他能看到的龙组资料,也只是最粗浅的部分,真正秘密部分,他是看不到的。

“我无意中从我父亲的一只酒瓶里找到的。”

“酒瓶?书架上那瓶泸州老窖吗?”妈妈插嘴。

“是的,就是那只瓶子。”

“我的确没发现,我还以为里面是酒。”

林雪枫转向汪林:“汪叔,你跟我说下格尔木文明,还有,这只小瓶子到底是什么?”

汪林将这小瓶子放在茶几上,扶一扶眼镜架,整理下思绪开始说……

其实,汪林对格尔木文明也不是太了解,只知道一些大概。

格尔木文明,是地球发展的某个阶段诞生的一种文明,因十年前格尔木盆地发掘出一座残缺宫殿,而命名。据科学家多种方式检测,这个文明大致存在于两亿年前。

两亿年前!

我靠!远古?太古?太太太古?

林雪枫第一时刻就被带歪了节奏,有了一种玄幻的感觉。

接下来更玄幻了。

那个时代就是当今所说的“前恐龙时代”,地球很狂野,是的,可以用狂野这个词来形容。

海洋里有巨大的海兽,陆地上有各种千奇百怪的走兽,空中遍布几十米长的巨鸟,如果将大象拿到那个时代,估计也就是一只小兔子的命运。

重点划个圈圈:这个时代,恐龙已经诞生,但,并不是主角!!!

绝对主角也是人,但不是一般的人,科学家们给这种人取了一个名字叫:完人。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是世人皆知的真理,但那个时代的人,就是完人。

他们大脑高度发达,他们的六感强得不可思议,他们力大无穷,可生撕恐龙,他的速度如风,弹跳如飞,他们无惧自然界的风霜雨雪,甚至不知道疾病为何物,他们,就是上天的宠儿。

他们建立了人类的国度,建设城池,组建社会,发展科技,一时之间,天上地下,尽是他们的统治范围。

一代辉煌灿烂的文明就此开始。

但也是高科技给他们惹了祸,他们征服了大地,转向了太空,招来了外星球生命。

于是外星文明跟本土的格尔木文明之间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战斗持续了整整三十年,外星文明虽然科技高超,但还是抵挡不住完人的反扑,完人太强了,几乎没有破绽。

外星生命伤透了脑筋,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方式,利用高科技布局全球,他们在水中、空气中散布一种病毒,这种病毒并不能当时要命,而是会改变完人的生殖系统,破坏完人独有的完美基因,让他们生出的下一代完人多灾多病。

从不生病的完人生出多灾多病、畏寒畏热的残疾儿,引发了完人世界的自我质疑,有些立场不坚定的完人在外星生命的暗中支持下,成立了一个教派,宣扬信教者得长生,不信者受惩罚——完人体质下降,就是上天惩罚的结果。

宗教,原本就根植于苦难的土壤中,随着新生代完人体质的不断下降,这个教派也越来越壮大,更可怕的是,这教派宣扬可以长生不死,他们教中重要人物也真的长生不死,吸引了更多的人加入他们这个群体。

大约五百来年,原生的完人,一个个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而一代代的新完人,已经不再是“完人”,而退化成了普通人,外星生命主导了整个世界,完人创建的格尔木文明就此终结。后面,才是大家所熟悉的“侏罗纪”——恐龙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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