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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花朝1


二月二十五,是一年一度的花朝节。

        正值万物复苏,百花盛放,春光明媚的时令,人们竞相结伴郊游,赏花踏青。

        王蔻一大早起身后,便系上襻膊在厨下忙碌起来,将调好的红豆馅包进面团里,捏成水滴状,在尖的一边用剪刀剪开,捏成兔子耳朵,然后用红豆点出眼睛,做好后看了半天,不确定地问:“青蒲,你说这像兔子吗?”

        青蒲斟酌了半天,到底没能昧着良心,小心地摇了摇头,“像猫。”

        上次她亲手捏的那只被明煦说像硕鼠,这回升级了像猫。

        王蔻有些无奈,馅料、配比、顺序,每一个步骤都是按照记忆里韦姬教的方法做的,怎么看起来差别这么大?

        每逢花朝节盛安城中都有一番热闹,郊游雅宴,饮酒赋诗,祭祀酬神,上至门阀士族下至平民百姓,皆会参与其中。

        明煦料想今日王蔻会出宫游玩,估计很晚才回,便没有特意等她,近来案头积攒了不少奏疏,他埋首其间,不知时辰,将近晌午的时候,忽而听见熟悉的环佩叮咚声。

        疑惑地放下奏疏,就看见一袭海天霞色绕衿裙的王蔻迤逦迈进殿内,修长姣好的体态掩在蜿蜒的裙摆下,上面成片的凤凰花随着步履在枝头颤动,仿佛整个初春的明媚光影都随之摇曳了进来。

        明煦目光顿住,忽而感到虽未出宫踏青,但春日隆盛的潋滟殊色已在眼前。

        怔愣片刻后,他意外地问:“皇后今日没出宫?”

        王蔻不解,“为何要出宫?”

        “以为皇后会逛花朝节。”

        若是从前她一早就在宫外赏花踏青了,今年却是反常。

        王蔻在软榻上落座后,让侍女将点心放在案上,揭开盖子,底下是两只粉白晶莹的小兔子。

        “我听韦太后说,每年陛下生辰她都会做这样点心。”

        她和明煦同岁,只是她生在初冬,明煦生在初春,今年的花朝节是他十八岁生辰。

        明煦喜静,熙攘和喧闹都与他无关,每年生辰都悄无声息,今年韦姬刚过逝,更加不宜大肆操办,王蔻记得之前韦姬同她提及明煦幼时习惯,折腾了一上午,才做出两只像模像样的兔子。

        分明是不喜闹腾的人,生辰却在花朝节这天,每逢此时城中春意盎然,喧嚣繁盛,宫里也一片欣荣喜庆,越发显得他这里清冷寂静。

        点心是按照韦姬之前教的方法做的,味道应该差不多,王蔻紧张地看着明煦托起一只放在手心里,却迟迟没有动作。

        “陛下不喜欢吗?”她疑惑地问。

        明煦放下兔子,目光落在王蔻手背上,“你的手怎么了?”

        王蔻的手养护得精细,羊脂般白皙细腻毫无瑕疵,此刻手背上红肿的一块便尤为明显。

        “不小心被溅出来的沸水烫到了。”

        王蔻进庖厨的次数屈指可数,免不了出点意外,被烫到的瞬间眼泪都要沁出来了,现在没那么疼,便不甚在意,转而又问,“陛下不喜欢吗?”

        她这么辛苦被烫到手做的兔子,他要是敢嫌弃,她这辈子再不给他操这份心了。

        “喜欢。”

        短短两个字吐得缓慢而慎重,明煦看着她的手背,只觉那处烫伤十分刺目,像是灼在了胸口处,热意如潮水般难以止熄。

        没有亲人在身边,他的生辰自己都不在意,虽然比他在意的人有很多,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丝毫欢喜,甚至会觉得厌烦,可是今天不一样。

        他清楚,或许以后的每年都不一样了。

        心底生出久违的期待,以及从未有过的奇异欢喜,分明浓烈的情绪,最后出口却化为一声浅淡的叹息。

        “你以后不用做这些事。”

        王蔻上次捏的兔子被他戏称为硕鼠,眼前小小的两只,玉雪可爱,像极了母亲从前做的,他知道她不擅长这些,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工夫才模仿得如此相似。

        韦姬刚过逝,王蔻担心他未能释怀,就在他生辰这天做了韦姬曾经做过的兔子点心,谁知道会烫伤手,不是没想过交给侍女做,只是韦姬的厨房太小,当时没将侍女带进去。

        明煦问道:“上过药了吗?”

        王蔻摇头,她做好之后立即就来清晏殿了,伤处用冰块简单冷敷了下,还没来得及上药。

        福守恩很快取来烫伤膏,然后默默退了下去。

        明煦低头查看王蔻的手,那处烫伤占了小半块手背,冰敷得及时,应当不会留疤,他取了膏药小心涂上去,旋即就听见抽气声。

        明煦停下来,见她眉头打结,思索片刻,去案头取了支簇新的鸡绒毛笔,取用的是鸡胸部的绒毛,无比柔软,他沾取了膏药一点点往伤处涂抹,王蔻眉头果然松懈下来。

        “还疼吗?”明煦问。

        “不疼了。”王蔻摇头,他力道拿捏的好,不仅不疼,还被刷得有点痒。

        她低头去看,明煦的一应用物并不讲究,很多东西相当寻常,时下风靡的北狼毫、鹿狼毫、豹狼毫等名品极少出现在他案头,反倒是这种普通易得的鸡绒笔是他惯用的款式。

        不过这种笔用的人很少,因为鸡绒虽然濡墨快、行笔易,却因为质地太过柔软韧滑,不好把控,没有深厚的功底极难驾驭,字迹会肥瘦不均,但明煦颇为偏爱,书写出来的字既古穆凝重,又气韵生动,别有一番横溢墨趣。

        她见过他写字的情形,柔软如柳絮的笔尖行云流水一般运转自如,然而此刻握笔的手却带了几分小心翼翼的慎重,分明只是涂药而已,王蔻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

        “怎么了?”明煦疑惑抬眸。

        “没什么。”王蔻摇了摇头,发髻上的金翅步摇簌簌而动,明媚如繁花,“这情形不知道的还以为陛下在做什么画作呢。”

        明煦看着那只柔若无骨的手,指甲晶莹如扇贝,泛着淡粉珍珠般的光泽,握在掌中是丹青妙笔也难以描绘的温软精致,他点了点头,“可不是在作画么。”

        草长莺飞的暖春时节,派遣去蓟北的绣衣使回到盛安向天子复命。

        绣衣使虽然在职责上十分接近御史,却并不归御史台掌控,而是直接听命于天子,身穿绣衣,手持节杖和虎符,拥有代天子行使督察的权力。

        明煦继位以来,绣衣使一直未得到重用,甚至隐隐有被废除的危机,此番被委以重任,无疑让这支闲得发慌的队伍嗅到了转机,于是对这桩差事下足了功夫,经过缜密查探,发现蓟北兵役繁重,蓟北王暗地里豢养了大批死士和兵卒,而引发明煦不解的,从常平仓失踪的储粮,便是瞒天过海用在了这处。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收获,皆详实记录成文牍,上呈在天子案头。

        方今边境安稳,已多年无战事,兵役并不繁重,蓟北王种种举动,其用意昭然若揭。

        王蔻记得在梦中,她爹逼迫幼帝禅位后,各地揭竿而起,其中蓟北王实力最为雄厚,依照绣衣使带回来的信息,蓟北竟是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反心。

        明煦看着文牍上的详述,恍然叹道:“我原本还奇怪,为何蓟北受灾最为严重,常平仓大批粮食不知去向,原来是拿去豢养了私兵。”

        蓟北王拥兵自重,还私下动用常平仓豢养死士,分明眼见皇帝病弱,就等着他咽气后举兵造反。

        王蔻忍不住替明煦叹气,从前未做深想,如今方知,这朝堂上下忧患重重,就没几个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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